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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和鲁迅都是包办婚姻,为何良人的婚后生活有如此大的不同?

来源:聊聊历史堂    阅读: 1.9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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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胡适和鲁迅的故事,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五四时期,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深入、深刻转型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文化巨人们的精神品质的特点是学贯中西,与这一特点相对应的是他们身上不可避免地留有传统中国的痕迹,而同时,他们又打上了深深的西式烙印。这一点,在他们的感情和婚姻生活中也不可避免地有所表现。就是说,他们是已经觉醒的一代人,知道了爱,自由的爱和爱的自由,并不懈地追求爱,然而,在他们还来不及爱的时候,甚至在他们尚未成年的时候,他们的传统家庭,就已经为他们留下了“一条尾巴”——童养媳或是原配夫人。留学西洋的胡适如此,留学东洋的鲁迅亦如此。

鲁迅和胡适的婚姻,都是母亲安排的结果。 鲁迅和胡适都是寡母抚养大的。所不同的是,鲁迅的父亲去世时,鲁迅已经到了能够为家庭分忧的年龄,况且,他又是长子,所以,鲁迅事实上替母亲遮挡了许多“严相逼”的风刀霜剑;而胡适,父亲死时4岁不到,是家里的幼子。正因为都是寡母抚养大的,这就客观上决定了他们无法反抗母亲,只能接受“母亲的礼物”,接受无爱的婚姻。

胡适和鲁迅都是包办婚姻,为何良人的婚后生活有如此大的不同?

鲁迅的婚姻

朱安比鲁迅大3岁,江冬秀比胡适大1岁,都是女的比男的大,这无关紧要,关键的是,他们虽然都接受了“母亲的礼物”,但他们都一生面对着无爱的婚姻。 接受了“母亲的礼物”,或者说不能抗拒母亲的安排之后,鲁迅和胡适几乎提出了相同的希望,就是希望自己未来的媳妇能有所改变,读一点书,接受一些新的观念、新的事物。

鲁迅原来是要退聘这桩婚姻的,因为母亲不同意,退而求其次,鲁迅提出两个条件,要母亲转告朱安:一、放开小脚;二、上学堂读书。或许鲁迅觉得要办到这两条也不难,要求朱安放足、读书,但对方都没有做到,也做不到。足已定型,放了,有什么用呢?没有接受基本的教育,没有基础,朱安如何读书?

实际上,鲁迅和朱安是挂名夫妻。另一方面的事实是,他们虽然没有圆房,但完成了婚礼所有的仪式,因此他们的婚姻作为一份社会契约是完整的。

胡适和鲁迅都是包办婚姻,为何良人的婚后生活有如此大的不同? 第2张

1909年8月,鲁迅从日本回国,在杭州一所师范任教。翌年7月,回到绍兴,任绍兴浙江省立第五中学教务长,后任学监,后又任绍兴师范学校校长。 这段时间,鲁迅虽然人在绍兴,却住在学校,很少回家。星期日白天,他有时回去,但主要是为了看望母亲;偶尔星期六晚上回家,也是通宵批改学生的作业或读书、抄书、整理古籍。鲁迅有意不与朱安接触。

后来,当得到鲁迅与许广平同居的消息后,朱安绝望了。她说:“我好比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办法了,我没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没用。”因为传统的道德约束,朱安虽然不满,但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

朱安对鲁迅的人品充满了信心,她说:“看来我这辈子只能服侍娘娘(指鲁迅的母亲)一个人了,万一娘娘归了西天,从大先生一向的为人来看,我以后的生活他是会管的。”朱安生前反复对人讲:“周先生对我不坏,彼此间没有争吵。”

胡适和鲁迅都是包办婚姻,为何良人的婚后生活有如此大的不同? 第3张

鲁迅也确如朱安所说,一直供养着朱安。当朱安身有不适,鲁迅总是雇人力车,陪同她到外国人开的医院去治疗,并且扶她上下车,这使外国医生看了也很感动。鲁迅对朱安的弟弟朱可铭很好,常寄钱给他,还帮他的儿子找工作。逢年过节,朱可铭也会将绍兴的土特产送给鲁迅。到上海以后,鲁迅是按月给母亲和朱安寄生活费的,查鲁迅1932年4月19日日记:“下午寄紫佩信,内附奉母亲信,并由中国银行汇泉二百,为五、六两月家用。”据此可知,鲁迅大约每月给北京家中的家用生活费为100元。另据俞芳回忆,鲁迅每月还给母亲零用钱20元,朱安女士零用钱15元。

由此种种可以看出,鲁迅与朱安一面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一面又都肯替对方着想。鲁迅尊重朱安的人格,朱安信赖鲁迅的为人。或许正是由于这种原因,这种没有爱情没有性的婚姻维持了30年。

胡适和鲁迅都是包办婚姻,为何良人的婚后生活有如此大的不同? 第4张

对比鲁迅,胡适要幸运一些。从相片上看,江冬秀要比朱安漂亮,属于一般男人可以“凑合”的那种;江冬秀也读了一些书,能看看报,虽然错别字满纸,水平似乎与鲁迅的母亲鲁瑞相当,而不像朱安,斗大的字不识一筐。

胡适13岁时,由母亲做主,与缠脚村姑江冬秀订婚——和鲁迅一样,也是“母亲的礼物”——尔后胡适求学上海,留学美国,27岁回故里完婚。这便是一般人所知道的“胡适博士的小脚太太”——“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订婚后,与鲁迅对朱安几乎有一样的要求,胡适也曾要求江冬秀不要裹脚了,要求她多读一些书。江冬秀比朱安要更能接受新事物,不论做得怎样,她还是照着去做了。

胡适在美国读书,有一阵子,胡母把胡适的未婚妻江冬秀从她家旌德江村接过门来住了。胡母去信告诉胡适说:“汝妇于本月初十日来此,一切家事尚肯留心,足分吾之仔肩,余心甚以为喜。”并要胡适写信慰问他岳母,以安其心。 胡适没有见过江冬秀,但他或是极力想象着她的美好?这一点,他要比鲁迅更有积极的心态。

鲁迅从来没有给朱安写过信,胡适却是主动地给江冬秀写信。胡适第一次给江冬秀写信,对江冬秀来绩溪家里帮忙,表示感激。胡适希望未婚妻注意提高文化水平,怕她只顾家务而忽略了求知上进,影响将来生活,同时也是表示一种关心和爱护。

对于胡适的要求,江冬秀是很上心的。翌年2月28日,江冬秀来胡适家时,随身带来一个女孩,名叫来发,年14岁,是从芜湖买来的,作为伴送胡家的使女。江家此举可能是受胡适来信的影响:买个丫头代冬秀做家务,让她好腾出时间来读点书。这件事胡适从母亲来信中知道后,感慨不已!旋即回信母亲说道:“岳氏赠婢之事,殊令人感激,儿当作书谢之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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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8月,胡适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他回国与母亲团聚,母亲高兴得流泪,口中不停地说:“回来了!好了!”胡母望穿秋水,儿子终于回到身边。12月30日,他在绩溪家中与江冬秀结婚。

虽然是结婚了,胡适也完成了自己孝顺母亲的心愿,但毕竟与江冬秀没有共同语言,曾经提出过离婚,但是江冬秀的反应足以让胡适惊心动魄。有一件事是很说明江冬秀的性情的。到北京后,梁实秋要和他好脾气的太太离婚。江冬秀看不过去,就帮助梁妻。闹到法庭打官司的地步,江冬秀也不害怕,亲自到庭为梁妻辩护,终于使梁实秋败诉,这事在当时轰动了整个京城。江冬秀并不像一般的乡村女子那样羞怯、胆小,这样一个琐碎的女人却有一种男子的气概。她颇能果断,而且具有一种泼辣的办事能力。

胡适与曹珮声热恋的时候,确曾动过离婚的念头。但江冬秀深知胡适爱惜名誉这个弱点,就抓住这一点,采取进攻而非退却的战略,遇事不是乞怜,而是大吵大闹,逼得胡适不得不步步退却,迫使胡适与曹珮声断绝关系。

胡适和鲁迅都是包办婚姻,为何良人的婚后生活有如此大的不同? 第6张

胡适晚年时曾以“过来人”的心情总结过他跟江冬秀结合40余年而终于不弃的经验。他说:“我认为爱情是流动的液体,有充分的可塑性,要看人有没有建造和建设的才能。人家是把恋爱谈到非常彻底而后结婚,但过于彻底,就一览无余,没有文章可做了。很可能由于枯燥乏味,而有陷于破裂的危险。我则是结婚之后,才开始谈恋爱,我和太太都时时刻刻在爱的尝试里,所以能保持家庭的和乐。”

小编觉得,胡适与江冬秀,与其说是因为爱情而“和乐”,不如说是因为亲情而“和乐”,他们毕竟有了共同的孩子。中国的许多家庭能够祥和、幸福,都因维系着亲情。胡适和江冬秀虽然没有达到“伉俪兼师友”的境界,但毕竟相互搀扶着走过了不平凡的一生。

鲁迅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悲剧,而胡适却能收获到圆满的婚姻,两相对比,我们可以感受到3点:

第一是两个人对待包办婚姻的态度,两人虽然都是因为孝顺选择了不爱的人,但是鲁迅则一直在逃避,但胡适则选择改善关系。

第二是朱安和江冬秀面对婚姻危机时表现的态度。朱安选择了平静的接受,而江东秀选择了抗争,并收获了满意的回报。

第三,孩子是维持家庭的一根纽带。鲁迅与朱安没有孩子,而胡适与江冬秀有三个孩子,这对家庭的影响自然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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