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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之治简介 咸平之治是哪个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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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之治,是指北宋宋真宗赵恒在咸平(998年-1003年)年间出现的治世。

咸平年间的治理

知人善任与纳谏

宋真宗即位后,提拔了李沆、吕蒙正、夏侯峤、杨砺等人担任宰相和执政大臣,保留了张齐贤、吕端等。这些人大多能够做到忠于职守,使得此时期政治较为清明。如张齐贤在咸平元年完成了“编敕”的编撰工作 ,成为正式法律《刑统》之外的重要补充。提出了职田,废除了江南前面几朝苛捐杂税的建议 。寇准在澶渊之盟力挽狂澜。

且真宗较能听取各方意见。他在即位后就通过御史台向转达他的意思,要京师内文武百官凡是他施政有误、看到利病、对军事有好的建议,都可以直接向皇帝递奏折。在咸平元年四月,他下令各路转运使轮流到京师向他述职,讲述所在地情况 。咸平二年(999年),遇到大旱,要求“直言极谏”,他会给予提出好意见的人赏赐 。也是这一年,他对身边大臣说他每天看奏章近百份,很有收获,他要大臣们也要看,并且把其中有益的方案挑出来。此后,他也多次下诏征求“直言”,所以这段时间上书言事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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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免赋役

咸平元年,时任度支判官毋宾古向王钦若提到:“自五代以来,各地拖欠赋税数量很多,百姓无力缴纳,但是官员经常去催收,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上奏圣上免去这些赋税。” 。王钦若听到立即命人统计好有关数据,抢在毋宾古之前向真宗上奏要求免除这些赋税 。真宗看到奏折后大惊,说:“先帝怎么没想到这么做呢?”钦若回答:“先帝当然知道这么做,只是留给陛下用来收天下人之心罢了。” 。宋真宗听后觉得很有道理,立即下令实施。

宋真宗在咸平元年(988年)四月十六日下令,凡往年拖欠的田赋一律免除。而因为欠税被抓进监狱的人,也一律释放。并且让各地认真核查落实,最后统计结果,共免除各处各地赋税一千余万贯石匹两等,共释放在押囚犯三千余人 。

又在咸平四年(1001年),宋真宗亲自审问因拖欠官府钱财而被捕入狱的人,一连审了七天,共释放2600余人,免除债务达260万 。 并让有关部门重新审问有关拖欠政府钱物档案,凡有冤屈的重新处理。

后宋真宗多次下诏要求免除或减免各地赋税,用以赈灾和其他用途。如咸平四年闰月十八日,河北发生饥荒,减免赋役,并发粮食以赈灾 。

另外下令减少服徭役的人数,根据咸平四年统计,此次共减少195,802人 。恢复 死刑复核 ,释放大批宫女等。

通过这些行动,真宗树立起了自己“ 仁义天子 ”的形象。这年九月真宗到北郊“观稼”,沿途百姓看到真宗的车架,竟然自发围上去大呼:“万岁” 。这让真宗很满意,他对身边的吕蒙正说:“假使能选将练兵,战胜辽夏,使边疆百姓也和他们一样,过上安定日子,我的心愿就满足了 。”

 路的管理

宋真宗在位前期,对国家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几项重要改革,对后世影响较大。宋代的路是中央政府与州之间一个行政管理单位,最初是为了筹措运输军粮而设,后来被赋予了一定司法、财政权力。在宋太宗时还不是十分规范,宋真宗即位后将全国分为十五路,从而使“路”作为一个行政单位正式确立,又在咸平四年(1001年)将将今四川地区划分为益、梓、利、夔四个路 ,四川由此得名。这样全国分为十八各路,在宋朝长期沿用。

 职田

在中国历史上,利用土地以增加官员收入早在先秦已有。但是宋代政府官田比较少,职田只是给在职地方官,所以它等于对于官员的特殊补贴,以期减少官员贪污的可能,故有人称他为“养廉田” 。

财政改革

在财政方面,中央设置三司使以及推广和予买制度。宋初以来,理财机构有三个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三个部门分别设立使和副使作为长官。其中盐铁司管禁榷、商税、矿税等收入,户部司管田赋,度支司管计划。但这三个部门经常会发生矛盾,所以设立一个三司使统管这三个部门,三司使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枢密使不得干预。

和予买是当时一些地方官员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农民春季资金短缺时,政府给予先付给农民一定的资金,然后农民在夏秋两季用布和绢来偿还政府。这样农民既可以获得生产所需要的资金,政府也可以买到廉价的物品,但后来这个政策出现了一定的变质,成为了一个隐形赋税。

澶渊之盟后的治理

农业发展

可能是因为乳母刘氏出身农家 ,宋真宗本人对农业十分重视。在景德三年(1009年)下诏要求各级地方长官官衔上一律加上“劝农使”或者“劝农”等字 ,鼓励农民努力务农。又在景德二年作《景德农田敕》 这部农业法规,以此规范农业生产和流通中的各种事项,并在后面很长时间内一直沿用。同时,大量印刷各种农业书籍分发给各地方官,让他们认识农事,并大力在推广高产作物占城稻。亩产量从唐代的2石(118公斤)提升到北宋初的3石(177.6公斤),至南宋更是高达5、6石(237.6公斤-297公斤) 。垦田数目提升到524,758,432宋亩,突破唐代5亿亩的最高值 。

在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宋真宗下诏废除农具税 。并且在东封西祀时,宋真宗也坚持不征调农民服徭役而用军兵,也要求随行人员不得践踏庄稼。

除之外,宋真宗十分讨厌浪费粮食,多次下诏禁止丢弃粮食,并威胁“违者治罪”。

平抑粮价

同年,宋真宗下令在全国推广“常平仓”制度 ,常平仓起源战国李悝平籴法,有储量备荒和稳定物价的功能,宋真宗时政府规定:每年夏天由地方政府依照本地人口垫资购粮,以每户一石计,设仓储存,一旦遇到粮食价格上涨就减价卖给平民,达到平抑粮价的效果。另外设有专人管理,出陈如新,防止粮食腐烂。

常平仓制度对于灾年帮助平民渡过难关,稳定社会起到重要作用。

 增加征榷

宋真宗政府对所征收各种禁榷和商税作了严密的规定,每个商业税征收点(税场)都立了一个原始的定额称为“祖额”,一个按近期实收数确立的定额称为“近期”。每届和每年都会对比,以此来奖惩官员。宋真宗时期规定所带的是商业税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如酒类税在至道三年(991年)仅有 121万 贯,但到了天禧三年暴涨至 901万 贯 ,增加6培有余。同时政府规定各地应向中央缴纳那种物资的数额,使中央财政有了保障。

但遇到灾变时规定执行不是很严格并会有修正,在大中祥符六年(1014年)、七年时候遇到蝗灾。真宗下令成立详定茶法所,修订税法,否决三说、四说法,并作出弛禁通商的重大决策。

 谨慎用法

宋真宗本人很厌恶严刑峻法,主讲谨慎用刑。又下诏废除了断截手足、钩背烙身等刑罚,禁止使用法外刑法 ,也严厉批评军中对逃兵施以的烙伤手腕、敲碎胫骨等做法。同时对私铸铜钱、私造管制武器等重罪都减轻处罚。

对待嫌疑犯上,宋真宗不允许使用酷刑、搞刑讯逼供。在景德四年(1007年),有个叫潘义方县尉对嫌疑犯朱凝严刑拷打,并用牛皮套头,勒令招供。朱凝受不住作了假证,后来经查明,宋真宗撤了潘义方的职,并向全国通报此事,严令不许严刑逼供。

同时在京设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负责对各种刑事审判、刑罚、监狱进行监管复查。凡是判处徒刑之上的罪都 必须 要向此机构通报,这个机构有查询复审的权利。如果初审官员处理不当,此机构有权向朝廷提出,并对该官员提出弹劾。 如电视剧《包青天》那种审理案件方式在宋代是不可能存在的。

真宗经常跑去主持各种审决在押囚犯,特别是几乎每年夏天都搞一次“虑囚”,处理一些长期关押的囚犯,免得他们在监狱待时间过长受苦。另外他的亲自下问审理一些重大贪腐案件,如齐化基案、孙朴案等。

 治理成果

经过一系列惠民政策后,宋代经济社会得到极大的发展。

首先,人口上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的是400万户,到了咸平六年(1003年)是686万户,增长了 46% 。

农业上,亩产数从唐代2石提升到3石,垦田数更是从太宗至道三年的312,520,000亩增加到524,758,432亩,突破唐代最高值5亿亩 。 并组织编撰了专门的农业法规《景德农田敕》。

商业方面,明确各种商业税规定,做出弛禁通商的决定,使得宋朝政府的禁榷和商业税收入暴涨,逐渐取代农业税成为宋朝政府税收的最大来源。

司法方面,严令禁止严刑逼供,废除了很多酷刑(如断截手足、钩背烙身等),并在京师成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建立了司法复核制度,允许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社会救济上,建立常平仓。和后来的义仓成为政府灾年救济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