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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江南士绅逃税是什么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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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统治者为爱新觉罗氏。还不知道的读者,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清朝入关后,一直在和南明抵抗势力作战,所需要的钱粮和物质数目庞大,所以刚入关的头十来年,清朝政府口袋里也是苦巴巴的,顺治十八年时,为催缴江南富庶地区拖欠多年的税款,并打压江南地区的士绅势力,清朝发起了被后世称为“江南奏销案”的大型追讨欠税的案件。

清朝时期,江南士绅逃税是什么样的下场?

江南地区拖欠应缴纳赋税和应上交粮食的行为要追溯到明朝,明朝的时候,朝廷税收除去盐、茶、酒、铁等特殊产品的税银外,另一个大头就是粮税,一般来说普通老百姓是很少抗拒缴纳税款的,当然因为税额过高实在无钱可缴的也有,主要在天灾频繁的北方地区,明末的农民起义军基本上就是这些无钱纳税的农民们组织起来的。

不过在富裕的江南地区,日子都还过得下去的老百姓是不会有胆量拖欠朝廷粮税的,主张这种行为的都是有钱、有土地、有名望的士绅家族。他们一般采取半缴纳半拖欠的方式逃税,比如说缴纳一部分,然后用各种理由拖欠一部分,口头上承诺第二年补缴,当然也会立下字据。

因为欠税者的家族在地方上掌握着舆论话语权,很多的家族里面还有朝廷中的官员,所以遇见这种拖欠税款的情况,地方官和催缴税款的吏员不敢采取暴力收缴的手段,只能是搁置处理,反正只要有足额的税款上交给朝廷就行,地方官可以用其余方法补充,比如巧借名目压榨普通老百姓和没有背景的商人,或者借口收成不好要求朝廷减税等。

从明朝中期开始,基本上江南地区的绝大部分官员士绅家族都多多少少会有拖税的行为,既然大家都这么干,在隐瞒这件事的动作上,江南地区的士绅们就形成了默契,于是应该上交给中央的税款有绝大部分就成为了纸面上的税款。

朝廷名义上有钱,可都看不到,而且在各级官吏的共同欺瞒下,士绅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从缴纳一半拖欠一半逐渐到缴纳二成甚至于不缴纳,反正大家伙一起欠着就是,这也是明末时期中央朝廷税收越来越少的主因之一。

可欠款毕竟是欠款,纸面上的钱从律法的角度也是要还的,拖欠多了也不好交代,特别是那些土地拥有量多的士绅,经常拖欠数额巨大的税款,他们为什么毫无顾忌的这么干?

清朝时期,江南士绅逃税是什么样的下场? 第2张

地方上的互相包庇是其一,最主要的是封建王朝有大赦天下的习惯。朝廷军队打了胜仗,地方上出现天灾,包括皇帝登基,娶老婆,生小孩等等都会有大赦天下的举动,而中央也就是皇帝搞出的这个大赦就包括减免地方税收。

比如皇帝生个儿子,高兴之下减免全国一年或几年税收,那么士绅们应缴纳的税收在大赦之前拖欠的就可以全部光明正大的免掉,不管拖欠多少,只要遇上大赦就能合法的免除,所以士绅们就敢大量拖欠税款,然后专门等待大赦的时候免除。

通过大赦逃避税收涉及到整个江南地区绝大部分士绅集体的利益,他们甚至主动制造大赦的理由,比如制造祥瑞出现,虚报地方灾情,勾结土匪制造战乱等等。有灾害有战乱,老百姓受了损失,朝廷一般都会减免地方上的税收以恢复生产,而实际上获利最大的就是有钱的士绅群体。

明朝皇帝也知道这种情况,可由于官官相护,皇帝也拿这些人没办法,地方上的舆论权也都掌握在士绅群体手中,不催收吧,朝廷没钱用,催收稍微急迫一点,士绅们就敢鼓动老百姓暴乱,要是在催收的过程中不小心打伤人或者死人,那麻烦就更大了。

至于朝廷律法,在士绅们眼中更是玩物,比如拖欠税赋不交者要受到杖责的处罚,可他们有钱,可以雇佣乞丐或贫穷百姓代替受刑,这种行为在地方上都形成了惯例,同样属于士绅群体的地方官们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正是士绅群体集体逃税的行为,使得明朝中央政府越来越穷,最终因为财政的恶化导致亡国。清朝入关后,经过十来年的学习,对于明朝财政恶化的根本原因也心知肚明,起初因为南明抵抗势力还在,所以清朝优待江南士绅。到顺治十八年时,江山基本上坐稳,并且因为长期和南明抵抗势力的战争让清朝的财政数据也很难看,于是清朝政府开始对江南士绅下手。

明朝皇帝顾忌名声,一般来说地方上一闹腾,皇帝就会妥协,可清朝刚刚马上得来的天下,对于不服从者可没有明朝皇帝那么好的脾气,以武力为后盾,清朝清缴江南地区欠税行为是真敢杀人的,故意拖欠朝廷税款严重的抄家灭族,稍微轻一点的处罚也是革除功名。

清朝政府强势的行为对于江南士绅们来说才是灾难,根据史料记录,整个“江南奏销案”期间被降职和革除功名的人数高达13000多人,但凡拖欠一丝一毫都会被严惩,前后将近十年的时间,江南的士绅群体基本上都把欠款缴纳,试图像前明那样继续拖欠绝对没有出路。

在这次追讨税款的案件中,最可笑的就是一位名叫叶方霭的官员,叶方霭时任翰林编修,是顺治十六年科举的探花郎,妥妥的读书人中的标杆,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他在拖欠账目上的欠款是一文钱,就因为这一文钱他被贬官两级。

清朝时期,江南士绅逃税是什么样的下场? 第3张

顺治十八年清朝政府发起“江南奏销案”,政府没钱花了是一个目的,另一个目的是清查江南地区士绅的成分,在清朝入关的过程中,江南地区的投降派很多,可抵抗者也多,清朝军队在江南地区吃过很多大亏,而组织反清的也都是有名望的士绅,因此,清朝政府也借清缴税款的机会名正言顺的打压反对者。

在案件中,支持清朝政府的,处理起来就是大棒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反对者和心怀明朝的就以拖欠税款的名义贬黜和抓捕,用法律的名义来打击他们,这样连老百姓都没什么好说的,欠税你就没有了理,明朝皇帝和你讲道理,清朝皇帝可不讲。

江南士绅群体在明末崇祯时期,除一部分毁家为国外,很多都是捂着钱袋子干看着明朝被灭,换来了清朝夺取江山,得到的还是被清朝政府忌惮和打压,整个“江南奏销案”的过程在清朝的官方史书上甚至都禁止录入,也不知道被严惩的士绅们是感叹明朝好,还是高颂清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