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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一·报应·李昭德原文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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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是中国古代文言纪实小说的第一部总集,全书500卷,目录10卷,取材于汉代至宋初的纪实故事为主的杂著,属于类书。作者是宋代李昉、扈蒙、李穆、徐铉、赵邻几、王克贞、宋白、吕文仲等14人,因成书于宋太平兴国年间,和《太平御览》同时编纂,所以叫做《太平广记》。接下来本站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一·报应·李昭德

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一·报应·李昭德原文是什么内容?

【原文】

唐凤阁侍郎李昭德,威权在己。宣出一敕云:“自今已后,公坐徒,私坐流,经恩百日不首,依法科罪。”昭德先受孙万荣贿财,奏与三品,后万荣据营州反,货求事败,频经恩赦,以百日不首,准脏断绞。(出《朝野佥载》)

太平广记·卷一百二十一·报应·李昭德原文是什么内容? 第2张

翻译

唐朝凤阁侍郎李昭德大权在握,有一次他公布一条敕令说:“从今以后,公开犯罪判服劳役,偷偷犯罪判流放,经过一百天不自首的按法律冶罪。”这以前昭德就接受了孙万荣的贿赂,奏报授与三品官。后来孙万荣在营州反叛朝廷,贿赂的事被揭露。多次经恩赦,依照一百天不自首的规定,按章办理没收赃物判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