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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要是娶不到老婆的话 古人又是怎么延续香火的

来源:聊聊历史堂    阅读: 2.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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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代娶老婆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本站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代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施行,开了新中国婚姻法制化的新篇章。

在这部法典出台之前,虽说婚姻自主的风气已经渐起,但实际社会上的自由婚恋还是比较少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传统的婚俗影响依旧长期存在。

1950版的婚姻法彻底废止了封建婚姻制度中的一系列糟粕,严禁中国公民买卖、包办婚姻。同时将“典婚”这一旧式婚姻陋习彻底扼杀,处处体现着中国法制维护婚姻中“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的铁律准则。

“典婚”这类陋习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是丈夫将妻子以一定的价格(租金)做以短期的典当,租借给他人。

这种旧式婚姻陋习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越是困难时期,穷苦的人家往往越愿意将妻子或“典让”或“出租”出去,以解决富人或穷人家无法传宗接代的“隐痛问题”。

但这种陋习无疑将旧时的妇女进行了“物化”,深深地伤害了已婚妇女的自尊和个体权益。

古代要是娶不到老婆的话 古人又是怎么延续香火的

古往今来,世间的大丈夫并非真的个个“不患无妻”

“大丈夫何患无妻”这句话原本出自于《三国演义》一书,意思是说:天下的女子很多,大丈夫只是害怕功名不立,根本不愁没有妻子。

在我国古代,寻常百姓都以生儿育女为重,封建统治者们为了国家的兴旺昌荣往往也都特别重视人口的增长。

他们时不时地制定并颁布一些利于人口生育的政策,以确保本国能有持续的人口增量。也就是说古时候的封建统治者们希望“物庶人丰”,而老百姓们则希望“子嗣兴旺”。

对于古代和平时期的百姓来说,不论其家资穷与富,男人们总会想尽办法至少娶上一房媳妇,努力过上有妻有子、吃饱穿暖的平淡生活。

而如果遇到了战乱和灾年,绝大多数富绅贵族阶层的男子基本上不用担心娶妻、生子的问题,但穷苦人家的男子就未必了。

每每遇到战乱和灾害,穷苦的男人连家庭每天的温饱都难以维持,家中恐怕就更不可能再多养活一个人了。

此外,古时候人们娶妻纳妾都讲究“三书六礼”,男方家庭要做好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6道程序,同时还要置备礼物送到女方家中,也就是下聘礼。

古代要是娶不到老婆的话 古人又是怎么延续香火的 第2张

聘礼包括了礼金、首饰、礼烛礼香等婚用物资、料器,尽管聘礼的款式和数量可视男方的经济状况而定,但聘礼却始终“只可简而不可无”。

因此,对于很多家徒四壁、家贫如洗的男子来说娶妻依旧是个难题,囊中羞涩的大丈夫也只能望洋兴叹、忍受无妻之苦。

娶不到老婆的穷光棍可以“指望”朝廷律例强迫适龄女子“尽早出嫁”

我国古代的婚嫁讲究“低娶”和“高嫁”。

对于寻常人家的未婚女子来说,在她们面对终身大事的时候往往都愿意嫁进条件尚可的“门当户对”之家、或者是干脆嫁进富裕的家庭,以保证今后在婚姻生活里可以衣食无忧。

这样的女子如果足够幸运的话,她的父母会找到比自己家庭条件好的人家把女儿嫁出去,此为女子“高嫁”。

大体上而言,“嫁得好一点”是普天下女子的一种正常选择,然而这就无形之中令那些家庭条件不好的男子显得“窘迫不堪”,甚至面临着无妻可娶的隐性危机。

久而久之,古代社会就会产生一批穷光棍,他们长时间娶不到媳妇,就更谈不上传宗接代了。

然而,不少封建统治者们却会对“穷光棍泛滥”这样的社会问题加以重视并积极干预,甚至还会出台、颁布一些律法来强迫“适龄未婚女子尽快出嫁”。

古代要是娶不到老婆的话 古人又是怎么延续香火的 第3张

以汉朝为例,在《汉书·惠帝纪》中就曾有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而不嫁者,罚其缴纳五倍的赋税。

寻常人家势必无法承担五倍的赋税,于是,有女未嫁的父母普遍害怕这类惩罚措施,会尽早地选一户差不多的家庭将女儿嫁过去。

如此一来,穷光棍的数量就会相应地减少,国家的人口出生率也会因此而自然增高。

实在娶不到老婆的男人也可通过“典妻”来实现传宗接代的实际之需

在我国古代,“典妻”的婚俗又可称之为“典婚”,从字面意思上看,“典”就是指“典当”。

古时候的男子因为家贫而生出将妻子作为商品同他人进行“典当”、“租赁”等行为就是“典妻”,将妻子“典当”出去的丈夫会因此而获得一定的利益好处。

“典妻”属于买卖婚姻的一种形式,是对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最早,“典妻”出现在汉代,而很多人不禁会心生疑问:

男人都害怕妻子被他人占有得到,为何“典妻”会盛行了千年之久呢?另外,男人明明可以娶妻纳妾,为何要“典用”他人之妻呢?

实际上,“典妻”之所以能出现并长久地盛行在封建社会,都是因为古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之念在反复撕扯着那些穷光棍、老光棍们的心。

古代要是娶不到老婆的话 古人又是怎么延续香火的 第4张

古人常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古代那些无法顺利娶到妻子的光棍们来说,“典他人之妻为己用”便是他们无奈之余的最佳选择。

“出让”妻子的一方同样是贫苦人家的男子,如果遭逢乱世或家计困窘,一些男人就会同自己的妻子商量,将妻子“典当”给老光棍,然后换来一些银钱或粮食好养家糊口、度过难关。

老光棍因为自身缺陷或者家庭贫寒的问题长期娶不到媳妇,为了传宗接代、为了后继有人,他们就通过签押立契的方式,短时间内“租来”他人之妻。

一般在双方签订契约的1至3年内,租来的妻子便会生下孩子,“典妻”时限一到,则孩子留在光棍的家里,租来的妻子就会回归到原来的家庭之中。

可见,古时候的“典妻”风潮具备广阔的市场和可实践性,因此,能满足众多光棍传宗接代愿望的“典婚”、“典妻”之风深受下层劳动人民的欢迎,自然异常盛行。

也许对于现代的主流价值观来说,“典妻”、“典婚”这种旧式陋俗听起来既荒诞龌龊又卑鄙无耻,简直是对女性的侮辱和伤害。但别忘了那句话:存在即是合理。

在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卑微低下,自身的权益难免会遭受到一定程度的剥削和压迫,“典当”出去的她们被男人们“物化”成了生育工具,所遭受的痛苦和引来的种种非议肯定是外人无法想象的。

古代要是娶不到老婆的话 古人又是怎么延续香火的 第5张

由此可见,封建社会的弊病和陋俗往往令底层人民深陷于悲哀和痛苦之中,因此,旧社会和旧制度必须被新时代和公平正义的新制度所取代。

如今的中国妇女受到的公正对待、尊重自由、权益关爱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这要感谢国家政策的支持、法律法规的倾向以及男性的包容和谦让。

参考资料

中国知网;女性的悲哀——论缠足与典妻;丁莉华;语文学刊(外语教育教学);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