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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当史学家是很危险的事情吗?

来源:聊聊历史堂    阅读: 6.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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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当史学家是很危险的事情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接着往下看吧~

中国史学界在讨论中国古代史官制度时,有一个“以史制君”的基本判断,认为史官为了对历史负责,“不虚美,不隐恶”,忠于历史还原历史。秉笔直书的历史学家与皇权就形成一种博弈,九五之尊的皇帝也害怕史官的一支笔。

文天祥在《正气歌》中写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太史简”指的是“齐崔杼弑庄公”以后,“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三兄弟前仆后继,为的就是写下“崔杼弑其君”。“董狐笔”晋国大史董狐书曰:“赵盾弑其君。”赵盾觉得很冤枉,董狐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称赞:“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历史学家是个危险的职业,说真话会付出什么代价呢?看看历史就知道了。韩愈在《答刘秀才论史书》中说:“孔子圣人作《春秋》,辱于鲁、卫、陈、宋、齐、 楚,卒不遇而死;齐太史氏兄弟几尽;左丘明纪春秋时事以失明;司马迁作《史记》, 刑诛;班固瘐死;陈寿起又废,卒亦无所至;王隐谤退,死家;习凿齿无一足;崔浩、 范晔赤诛;魏收夭绝;宋孝王诛死。足下所称吴兢,亦不闻身贵,而今其后有闻也。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

青史留名这也是帝王的追求,史官们则坚持“君举必书”。刘知几在《史通?直书》说:“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言之若是,吁可畏乎!”

在古代当史学家是很危险的事情吗?

《自有史官书之》记述宋太祖怕史官:

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耶!”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悦,赐金帛慰劳之。

历史学家追求什么呢?司马迁修撰《史记》提出“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谈临终遗嘱司马迁写《史记》,“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历史学家有种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刘知几在《史通》中说:“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作为历史学家必须有秉笔直书、注重实录的治史态度,班固评价司马迁的《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刘知几在《史通?惑经》中云:“荀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

刘知几认为合格的史学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史才、史学和史识。清朝学者章学诚 又提出史德,“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 (《文史通义·史德》)

一个历史学家要秉笔直书守正不阿并不容易,屠刀下说真话坚持原则会付出血的代价,“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因此历史是中国人的信仰。我国很早就设立了史官,从出土的商周时期甲骨文、金文来看,商周时期有“作册”、“内史”、 “作册尹”等史官。《汉书·艺文志》讲,“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

在上古神权至上时代,从事求神占卜等活动的人叫“巫”、掌管天文、星象、历数、史册的人叫“史”,这些职务最初往往由一人兼任,统称“巫史”。巫史占天卜地、祭祀神、代表天意,有权训御君王的言行,君王不得不毕恭毕敬。秦汉时期君王专制,史官们身上的神职光环被剥离干净,汉武帝举行封禅仪式,居然不允许太史令司马谈参加。

历史学家“以史制君”,对于日益膨胀的君权来说是一个挑战,但是统治者必然要掌握历史的解释权为我所用。从东汉班固被告私作国史到王劭被告私撰北齐史,隋文帝改革自西汉以来国史私修的惯例,统一由朝廷组织编修国史使之成为官修。唐太宗将史馆从秘书省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修史机构。

唐朝以后,历代统治者重视史馆修史主要目的,一是证明新王朝的合法地位,二是垄断修史、控制褒贬大权。

史馆修史实际上是一种专制主义,善恶必书的修史制度被完全破坏,扼杀一家之言,丢掉了实录直书的传统。二十四史里边为什么前四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的成就最高,因为它们都是私人编纂的。

梁启超在《新史学》一文中明确地提出:“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梁启超指斥中国旧史是“帝王家谱”、“相斫书”,痛诋传统史学“皆为朝廷上之君若臣而作,曾无有一书为国民而作”。梁启超实际上批评的是官修国史就知道为帝王服务。

孔子开了私人修史的先河,“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所以孟子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如果没有私人修史,中国的历史文化必定黯然失色。但是私人修史的政治风险越来越高,因为封建专制的残酷和文字狱是不允许自由抒写的,“以史制君”在暴力和屠刀面前变成了神话。

明史案,由庄廷鑨编写《明史》而引发的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庄廷鑨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庄廷鑨弟廷钺被杀,所有列名参校、刻印买卖者均因此获罪 ,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从犯以及涉案家眷约1000余人被杀,流放者数千人。

清朝为何对一本书如此兴师动众?庄廷鑨在朱国祯的《明史概》遗稿基础上写了本《明史辑略》,依旧使用明朝的年号,还称呼清太祖努尔哈赤为“奴酋”,称呼满洲士兵为“建夷”。这在大清朝看来是大逆不道,在我的统治下居然敢用明朝的词语侮辱朝廷,这是不臣之心。历史的解释权在朝廷手里,怎么容你一个文人写历史呢。

清朝为了给自己涂脂抹粉费了老大的劲,《明史》是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编纂时间最长的一部。如果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

如果要当一个历史学家,首先看你有没有胆量敢不敢说真话怕不怕杀头;如果要当一个马屁专家,闭着眼睛歌功颂德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