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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关税同盟李斯特 德意志关税同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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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关税同盟指的是由38个德意志邦联的邦国,提出者是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组成时间1834年,是德国统一前以普鲁士为首的各邦国为扫除相互之间的贸易障碍而结成的同盟。

简介

于1834年正式开始。德意志关税同盟把德国境内大部分邦国结成了一个紧密的贸易和经济区域。关税同盟的建立是德国走向经济和政治统一的重要步骤,它也促进了19世纪德国工业革命的发展。

德意志关税同盟李斯特 德意志关税同盟意义

  德意志关税同盟概述图

成立背景

19世纪初,德国仍处于分裂和割据状态。在1815年新建立的德意志邦联内部,存在着各自为政的38个邦国,其中有10个是帝国城市。直到1834年,德国境内依然关卡林立,并存着多种商业法规、度量衡制度和几百种地方性货币。这严重地影响了国内市场的形成,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

关税统一问题被提上了日程。拥有1050万人口的最强大邦国普鲁士,当时积极促进关税的统一。在新兴资产阶级的推动下,普鲁士政府于1818年首先实行改革,在境内废除关卡,取消消费税和国内关税的征收,宣布商品流转自由。对进口工业品仅课征10%的从价税,同时允许原料免税输入。前者符合容克地主的要求,但却违反资产阶级的利益,后者受到工业资本家欢迎,但引起了地主阶级的不满。双方围绕着税率问题进行着尖锐的斗争。

普鲁士废除内地关税对其他邦国有很大影响。在普鲁士带动下,北德6个邦国于1826年成立关税同盟,参加同盟的各邦国之间的关税取消了。1827年,南德两个大邦国巴伐利亚和符腾堡组成南德关税同盟,后来其他一些南德邦国也参加进来。1828年,汉诺威、萨克森、图林根各邦国和汉萨联盟城市组成了对抗普鲁士的中德关税同盟。但在普鲁士的压力下,它于1831年瓦解了。

1833年,由普鲁士领导的德意志关税同盟组成,参加的各邦国订立了为期 8年的关税协定,协定自1834年1月1日起生效。以后每逢协定到期即再行延长。开始时,这一同盟联合了北德18个邦国,1835年巴登公国、拿骚公国和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加入后,领土共计 8.2万平方英里(超过当时德国领土 2/3),人口2500万人。只有汉诺威等一部分邦国未加入同盟。

主要内容

废除内地关税,同盟各邦国之间的贸易免税;对国外贸易统一关税制度和税率。关税同盟以普鲁士1818年的税法为蓝本制订关税政策。参加同盟的各邦国之间从1834年起废除全部关税。在对外贸易方面,倾向自由贸易,但对从英国进口的棉织品和呢绒等则课征保护性关税。关税同盟还致力于统一货币、度量衡制度和商业法规。各邦国于1838年和1857年签订一些专门协定,开始统一货币和度量衡,1868年又法令规定自1872年1月1日起在德国采用米突制,在1847年协定基础上统一了票据章程,1857~1861年间又制定了在1869年付诸实施的共同商业章程。1837~1844年间,关税同盟先后与荷兰、希腊、土耳其、英国和比利时签订了商业协定,同盟的国际地位很快得到巩固。

在当时工业革命的浪潮,同盟的成立有助贸易往来、减少内部竞争。而让同盟成立的主要功臣是经济学家弗里得里希·李斯特。基于同盟充满保护主义的色彩,它不容许奥地利加入;最后,这令奥国与普鲁士的竞争更为激烈。1866年,由于南德邦国在普奥战争中支持奥地利,同盟解散。但在1867年,这些邦国愿意重返同盟后,它又重新成立。新同盟更具凝聚力,因为任何成员国都没有否决权。

同盟由普鲁士建立。最初,成员国只包括普鲁士与她的邻国。由于普鲁士当时的领土东西分隔,同盟能帮助货物的运送。后来,经过普鲁市政府多年的游说,成员国陆续增加。那边厢,奥地利也积极组成她的关税同盟,但较为审慎,成员国也寥寥可数。

有些如Helmut Böhme的经济历史学家,就根据这个同盟的成功,质疑一般认为俾斯麦统一德国的主调。他们认为,由于普鲁士主导同盟的发展,以至能支配德国经济,更达成政治、军事联盟。最后,邦国都愿意接受小德意志的统一方案。故此,德国统一是必然的结果。而且,同盟成立三十多年后,普鲁士人已经建立一贯的反奥立场。俾斯麦绝对不能在上任后短短几年内,做到这种效果。

主要影响

关税同盟是德国历史上经济融合以及经济和政治相互作用的最好范例,对它的探讨不仅可以拓展对德国民族统一研究的范围,而且也可以对正在加速的欧洲一体化进程提供某种有益的启示。

关税同盟建立的起因是国外学者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集中体现在这种商业和关税政策的联合体究竟是基于经济领域还是政治方面的考虑。是经济发展、工业扩张以及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政治的需要,还是政治保守和分立主义抵制自由民主思想的产物?应该说,对关税同盟的解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一原因,而是多种因素甚至相互矛盾的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

19世纪初,德国处于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时期,新旧思想的冲突十分剧烈。一方面,由于受到启蒙思想的熏陶、法国大革命的激荡和德意志解放战争的鼓舞,自由进步思想和民族独立意识开始在德国形成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传播,并进而由理论而转入各种规模和层次的争取民族统一的运动。但另一方面,政治保守力量和分立主义势力仍然十分强大。为了维护传统的社会秩序,保守派借助国家力量抵制新社会集团的壮大和民族运动的发展。德国历史上沿袭下来的政治体制,即邦国分立主义,在神圣罗马帝国被摧毁后,也继续保留它传统的特征,决不肯轻易放弃“领土”和“主权”独立。关税同盟的产生正是这样一个复杂时期的产物,因而也必然在经济和政治方面混合了传统和现代的目标。

建立关税统一政策是1815年后德国社会的共识。长期的国家分裂割据、货币和度量衡制度的五花八门、重重关卡的限制,德国商业和贸易的发展受到了极大阻碍。特别是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取消后,原先受到保护而得到发展的德国工业,面对外国工业品尤其是英国工业品的强大竞争,纷纷陷入困境。与此同时,德国的农产品如牲畜、谷物等在国外市场却又遭到猜忌和抵制。唯有取消境内关卡,建立国内统一市场;征收联邦边境关税,确立统一关税体制才是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

社会舆论对德国经济政策的改革投入了极大的关注,新闻界连篇累牍发表文章,就关税政策展开讨论,各地社会团体要求建立统一关税的请愿运动也高潮迭起。德国各邦的自由主义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对关税政策的改革也抱有浓厚兴趣,他们提出许多新的倡议,并经常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当局的报纸和文章指导舆论导向。在德国,正是政府中的这类特殊群体——“官僚自由主义者”,才是实现经济变革的主导力量,后来成立的关税同盟也就是这种国家权力机构的杰作。

但是,经济民族主义的力量还无法直接促成关税统一体的产生,德国所面临的实际情况远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对取消德国关税壁垒的问题提出了讨论,但邦联在梅特涅的压力下,担心关税统一会产生“民主和超国家”的政治后果,而各邦因为“主权意识”,也不愿放弃独立的税收和商业政策,因而邦联条例第19条只通过了“各邦将来在德国的商业和交通政策上采取一致行动”的含糊解释,实质性的问题被拖延搁置。

当然,经济利益的差异也是统一的关税体制难以达成的重要原因。德国的北部和东北部地区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相对薄弱。而莱茵和西里西亚之间的中德地区工业企业却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工业化开始萌芽。至于南部和西南部地区经济的主要特点则是农业兼小企业生产。地区经济结构的差异产生了不同的商业利益,以谷物出口为主的北部农场主和商人主张自由贸易的经济政策,而西南部的工业家、手工业主则强调关税保护。

普鲁士首先推动了关税统一问题的进一步发展。1818年普鲁士颁布“新税法”,推行自由主义的税收和商业政策,取消一切商品进口的禁令;同时废除境内税收和商业关卡,建立统一税制。普鲁士这种撇开邦联独树一帜的特殊政策招致了其他邦国的愤怒和抗议。为与普鲁士分庭抗礼,中南德各邦开始靠拢,几经摩擦冲突,1828年1 月达成巴伐利亚—符腾堡关税同盟条约。同年8月, 在“法兰克福宣言”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中德商业联合。但中南德关税同盟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商业自由,也缺乏共同的关税税率。相比之下,普鲁士的关税体系则显示了经济和政治分量,为广泛意义上的关税统一提供了基础。1828年,普鲁士与黑森—达姆斯塔特根据普鲁士税法原则订立关税同盟条约。 7 年之后, 即1834年,那些原先担心主权丧失的邦国,如巴伐利亚、符腾堡、萨克森、图林根各邦等也先后加入了普—黑关税同盟。1834年1月1日,德国关税同盟正式生效。

德意志关税同盟李斯特 德意志关税同盟意义 第2张

  德意志关税同盟

成立原因

德国的统一受阻

关税同盟的成立是德国各邦权衡切身利益,不得已做出的决定。

首先是各邦的财政需要。国库空虚和财政赤字是那个时期大多数邦国所面临的严峻问题。以普鲁士为例,1820年财政赤字达到217,248,762 塔勒,相当于国家四年多的收入。(注:海因里希·冯·特赖施克:《19世纪德意志史》(Treitschke, The German History of the NineteenthCentury),第3卷,伦敦1918年版,第385页。)其他邦国情况也与普鲁士类同。关税区域的建成将有助于减缓债务问题,因为它至少可以获取原先因境内关卡林立,支付庞大行政开支和走私活动而白白流失的大量年税入。这笔税入数额是惊人的,在黑森公国每年进口税所得就无端地消耗在它的行政费用上。无怪乎关税同盟的奠基人莫茨会乐观地提出,建立统一关税区,加强对财政的有效管理将很快消除可怕的财政赤字。(注:海因里希·冯·特赖施克:《19世纪德意志史》,第4卷,第253页。)1818年普鲁士新税法的一个直接经济后果就是税收收入的增加和税收行政成本的降低。当时普鲁士的行政成本只占税收总收入的15%,而同时期巴伐利亚和符腾堡则分别达到25%和43%。(注:H- W·哈恩:《19 世纪的经济融合》(H- W.  Hahn. WirtschaftlicheIntegration im 19. Jahrhundert), 哥廷根1982年版,第26页。)当然,征收关税的区域越大,税收的成本也就越小。1828年黑森公国陷入财政困境,莫茨便利用这个时机,促成了普黑联合。根据普鲁士—黑森—达姆斯塔特关税同盟条约,进出口关税所得收入各邦按人头平均分配。这种利益均分的原则对未参加关税同盟的各邦极富吸引力。那些原先指责达姆斯塔特政府“判断失误”的邦国也纷纷加入关税同盟。1834—1842年,关税同盟成员国的人均收入每年提高5%。(注:R·蒂利:《从关税同盟到工业国》(R. Tilly, Vom  Zollverein  zumIndustriestaat),慕尼黑1990年版,第41页。)这一成果显然是关税同盟克服邦国分立主义的有利武器。

其次,关税同盟的成立可以保护君主权力和邦国生存,抵制自由主义革命。30年代是革命性的年代,各邦君主虽然反对任何将导致主权削弱的关税统一体,但更难以容忍的还是资产阶级因对德国经济环境的失望和愤怒而采取过激行动,建立德意志共和国的可怕前景。因此以牺牲邦国部分主权为代价,支持统一关税政策,成为“争取资产阶级脱离雅各宾主义”的唯一手段。(注:A·J·P·泰勒:《德国史的进程》(A. or,The Course of German History),纽约1946年版,第62页。)关税同盟也就因而成了民族统一的替代物。

事实上,关税同盟的组织原则也表现出它并没有损害邦国主权,相反则体现了尊重或至少不改变邦国主权的特点。关税同盟的组织机构建立在平等和非集中化原则基础上,同盟的最高机构是代表大会,由各邦派代表组成;同盟内部结构的调整和税率的改变必须由成员国全票通过;同盟试验有效期8年,期满后各邦有解约和退出的权利。此外, 奥地利没有参加关税同盟,使得同盟成员国在维护自身主权独立的同时,多了选择奥地利与普鲁士抗争的筹码。正如普鲁士外交大臣冯·维特恩在1840年4月13 日写给慕尼黑公使登霍夫的信中所说的:“建立关税同盟的政治思想是要从根本上消除政治颠覆的意图,……我们不想让邦国因为牺牲自己的意愿而感到懊悔。”(注:H-W·哈恩:《德国关税同盟史》(,  Geschichte des deutschen Zollvereins),哥廷根1984年版,第339页。)达姆斯塔特的杜·梯尔也认为各邦虽然在商业政策上实现了联合,但经济和政治还是可以分开的。(注:哈恩:《19世纪的经济融合》,第89页。)

总的来说,关税同盟的建立是各邦基于经济政治诸多方面考虑,某种程度上抑制分立主义思想的结果。它的产生既不具备向现代社会发展的明确思路,也不单纯是传统的封建复辟。它不是德国未来民族统一体的大胆设想,但客观上却促进了德国经济统一的形成,逐渐打破了德国分立主义力量,并最终为德国的政治统一创造了物质前提。

30年代是德国工业起飞的阶段。因此,对于关税同盟和德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关税同盟开始了德国的工业革命,是推动工业化的重要手段。另一种观点则持谨慎态度,以为影响经济增长的是一些基本要素,如劳动、资本、国内需求等等,对关税同盟不能做过高估计。笔者认为,德国工业发展在30年代的加速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关税同盟引起的,很难测定;德国工业革命由关税同盟引发,说法也很勉强。但至少有一点应该肯定,如果没有关税同盟,德国的经济进步会更艰辛,会遇到更多的阻力和摩擦。

关税同盟的成立在短时期内对德国经济并没有发生质的影响,它的成立没有象人们期盼的那样实现国际商业政策的根本变革。关税税率是南北妥协的结果,在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之间取了折中。一些商品如盐和纸牌等继续保持国家垄断;啤酒、葡萄酒、烧酒和烟草等消费品各邦仍有权征收较高的税收,以补偿因其他商品税率下跌造成的损失;经济统一的各种立法也还远远没有出笼。同盟内成员国之间利益矛盾重重,分立主义和对自治主权的看重使关税同盟体系的每一点改革和完善都充满了阻力。

但是不可否认,关税同盟的成立及其他的发展仍对德国的经济起了积极作用。首先,它在很大范围内取消了德国境内的关税壁垒,为商业注入了活力。德国历史上第一次在除奥地利之外3/4的土地上,2300万人口中实现了进出口税和过境税的统一。1834年1月1日凌晨,长串长串载满货物的四轮马车等待通过边境线,这一壮观的景象预示德国内部市场商业流通扩大的开始。

其二,度量衡和货币制度的逐渐统一。关税同盟成立后,由于涉及到征税和同盟内收入再分配等实际问题,需要对各邦不同的货币关系进行协商。1838年的德雷斯顿货币条约就货币兑换率的问题达成了协议,宣布在银本位基础上确定两种货币流通区域,即北德的塔勒区和南德的古尔登区,塔勒与古尔登的比价为4∶7。在此期间,还出现了纸币问题。普鲁士除控制各邦纸币的使用外,还加强了普鲁士银行纸币的流通量。到60年代,普鲁士银行发行的纸币控制了德国很大一部分货币流通,货币统一由此在大范围内形成。关于度量制度,1833年关税同盟国制定了关税重量单位——关税公担。1关税公担等于50千克, 并逐渐取代了各邦的重量体制。

其三,交通运输状况的改进。由于担心贸易转向以及由此带来的财政损失,同盟各邦都把改善交通视为克服这一危险的好办法。首先是铁路,30年代开始受到各邦政府的重视,四、五十年代对铁路的投资以令人吃惊的速度递增,50—80年代,铁路资本占全部投资的比例从2.8 %增长到7.4%。铁路长度1850年5856公里,到1870年则达到18,876 公里。(注:R·吕洛普:《19世纪的德国》(R. Rürup, Deutschlandim19. Jahrhundert),哥廷根1984年版,第75页。)铁路路线的选择也明显受到关税同盟的影响, 铁路枢纽往往是扼贸易咽喉的城市,如柏林、莱比锡和科隆等,因商业流通的需要将城市和地区连接起来。关税同盟和铁路建设的同步发展使李斯特在30年代就将它们视为德国现代化的“连体双胎”。其次是河道运输。1800年一宗货物从易北河上的汉堡运往马格德堡,通行税需付14次;美因河上从班贝格运货到美因兹付通行税33次。1831年莱茵河沿岸的各邦接受了“美因河—莱茵河船运条例”,宣布了收税和堆货权的无效。而关税同盟成立之后,在它的范围内更是免除了河道通行税,大大保证了货物运输的畅通。

其四,关税同盟对德国工业起了刺激和保护作用。虽然采取较低的关税政策,扩大国外产品的进口,使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尖锐化,导致一些传统手工工业的破产,但另一方面,因为鼓励新技术的引进和模仿,进口替代品的生产速度加快,传统企业结构也被迫进行调整改造。同时,因为关税同盟的建立废除了贸易壁垒,商品交通费用下降,而它们和国际贸易的联系又得到增强,因而使国内商品向国外市场出口的可能性大大提高。更不用说对一些工业部门如糖、棉毛和铁制品等,关税同盟还进行了有选择的保护,而这种保护恰恰是以往小邦国所做不到的。关税同盟的建立并没有直接促进工业化的发展,也没有阻止40年代发生的经济和社会危机,但它却在某种程度上保证德国从传统的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国家的过渡。1844年,库尔黑森政府就关税同盟对工业的影响做了一个民意测验,结果表明:没有一个大企业对这个机构的有利后果产生争议,尤其是博肯海姆的企业对关税同盟充满了赞美之词。(注:哈恩:《德国关税同盟史》,第169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关税同盟加强了德国内部的经济联系,不同的经济区域慢慢地融合成为共同的民族市场,逐渐形成民族经济。随着商品贸易的增长,铁路河道运输的改进,工业的发展,税率政策的调整以及货币和度量衡的统一简化了商品交换的方式,同盟各邦之间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相互依赖性逐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