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修正案,美国宪法规定的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之一,意义是代表了美国宪法制度的基本发展方向,重大影响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
已批准生效的修正案
目前美国宪法共存在27个有效的修正案。其中,最初的10个修正案是一次性被通过的。由于其主要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对联邦政府权力的限制,因此被统称为权利法案。此后的17个修正案则是逐次获得通过的。
未批准生效的宪法修正案
原始的权利法案中的十二个修正案中只有其中十个在18世纪被州所批准生效,其中一个在两个世纪后才被批准
有六个修正案已通过国会参众两院,但之后至今却仍没有得到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所批准。其中四项修正案在技术上还有待州议会的决定(实际上已搁置),其中一项已经过了期限,其中一项已经过了提出该修正案的决议案的期限,虽然这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