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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葛洪撰《抱朴子》:外篇·弭讼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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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晋葛洪撰。抱朴([bào pǔ])是一个道教术语。源见于《老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抱朴子内外篇凡八卷,内篇论神仙吐纳符篆勉治之术,纯为道家之言;外篇则论时政得失人事臧否,词旨辨博,饶有名理,要皆以黄老为宗,世以为道书之一 。那么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外篇·弭讼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姑子刘君士由之论曰:“人纲始於夫妇, 判合拟乎二仪。 是故大婚之礼, 古人所重, 将合二姓之好, 以承祖宗之基。 主人拜迎於门, 听命於庙, 玄纁贽币, 亲御授绥, 婿有三年之丧, 致命女氏, 女氏许诺而不敢改。 大丧既没, 请命於婿, 婿有辞焉, 然後乃嫁。 所以崇敬让也。 岂有先讼後婿之谓乎?

东晋葛洪撰《抱朴子》:外篇·弭讼 全文

而末世轻慢, 伤化败俗, 举不修义, 许而弗与, 讼阋秽辱, 烦塞官曹。 今可使诸争婚者, 未及同牢, 皆听义绝, 而倍还酒礼, 归其币帛。 其尝已再离者, 一倍裨娉。 其三绝者, 再倍裨娉。 如此, 离者不生讼心, 贪吝者无利重受, 乃王治要术, 不易之永法也。”

抱朴子答曰:“刘君悯德让之凌替, 疾民争之损化, 虽速我讼, 室家不足, 用和之贵, 将遂沦胥。 创谠言以拾世遗, 建嘉谋以拯流遁, 纷哗之俗, 将以此而易, 无耻之风, 将由此而移。 弥纶情伪, 固难间矣。 诚经国之永法, 至益之笃论也。

洪以不敏, 不识至理, 造次承问, 窃有疑焉。 夫婚媾之结, 义无逼迫, 彼则简择而求, 此则可意乃许, 轻诺後悔, 罪在女氏, 食言弃信, 与夺任情, 严防峻制, 未之能弭。 今猥恣之, 唯责裨娉倍贫者所惮也, 丰於财者, 则适其愿矣。 後所许者, 或能富殖, 助其裨娉, 必所甘心。 然则先家拱默, 不得有言, 原情论之, 能无怨叹乎?

夫不伏之人, 视死犹归, 血刃之祸, 於是将起。 今苟惜其辞讼之小丑, 而构其难忍之大恨, 所谓爱其僦览之烦, 忘其凋殒之酷也。 夫买物於市者, 或加价而夺之, 则鲜忍而不忿然矣, 况乎见夺待告之妻哉! 此法遂用者, 将使结婚者, 虽纳敬亲迎, 犹抱有见夺之虑。 何者? 刘君之论, 以同牢为断, 固也。

东晋葛洪撰《抱朴子》:外篇·弭讼 全文 第2张

尔则女氏虽受币积年, 恒挟在意之威, 恃可数夺, 必惰於择婿, 婿小不得意, 便得改悔, 结雠带祸, 莫此之甚矣。 曩人画法, 虑关终始, 杜渐防萌, 思之良精, 而不关恣夺之路, 断以报板之制者, 殆有决乎?

傥令女有国色, 倾城绝伦, 而值豪右权臣之徒, 目玩冶容, 心忘礼度, 资累千金, 情无所吝。 十倍还娉, 犹所不惮, 况但一乎? 华氏不难於杀孔父而取其妻, 楚人为子迎妇, 以其美而自纳之。 以此论之, 岂惜倾竭居产以助女氏还前家之直哉! 小人轻薄, 睚眦成怨, 又喜委衰逐盛, 蹋冷趋热, 此法之行, 则必多夺贫贱而与富贵者矣。 不审吾君, 何方以防弊乎!

或曰:可使女氏受娉无丰约, 皆以即日报板, 後皆使时人署姓名於别板, 必十人已上, 必备远行及死亡。 又令女之父兄若伯叔, 答婿家书, 必手书一纸, 若有变悔而证据明者, 女氏父母兄弟, 皆加刑罪。 如此, 庶於无讼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