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学经典 > 古文名著 >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来源:聊聊历史堂    阅读: 2.36K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孟子》,儒家经典著作,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所著,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部头最终的一本,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共七篇,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护长德治。

《离娄上》共二十八章。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

【原文】

孟子曰:“自暴1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2。言非3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孟子说:“自己摧残自己的人,不能和他讲什么大道理;自己抛弃自己的人,不能和他做什么大事情。开口便非议礼义,这便叫作自己摧残自己;认为自己不能以仁居心,不能践行道义,这便叫作自己抛弃自己。‘仁’是人类最安稳的宅子,‘义’是人类最正确的道路。空着最安稳的宅子不去住,放弃最正确的道路不去走,可悲呀!”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第2张

【注释】

(1)暴:害。

(2)不可与有言、不可与有为:即“不可与之有言”“不可与之有为”,介词“与”的宾语未出现。有言、有为,均应看作固定词组;有言,“有善言”之意;“有为”亦作“有行”,“有所作为”之意。

(3)非:诋毁。

诗词名句
成语典故
神话故事
传统文化
古文名著
姓氏文化
歇后语
对联大全